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81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