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89,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8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股东英硕投资因自身经营需要,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2日-2024年11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516,587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80,345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36,242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英硕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4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东英硕投资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16,587股,减持比例为1.7%。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英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373,23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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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指英硕投资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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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注4:“减持数量(股)”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减持价格”以实际减持时点成交价格填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