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枝江安信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及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持股方式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的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枝江安信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枝江安信德”)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8463%,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2.9997%。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超先生、董事徐一佳女士、监事周峰先生、监事任国伟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各自通过枝江安信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75%,该部分股份持股方式将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枝江安信德出具的《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及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持股方式变更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枝江安信德在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48,811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4367%,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2.568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81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9998%,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053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038,811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4370%,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5144%。此外,枝江安信德在2024年11月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超先生、董事徐一佳女士、监事周峰先生、任国伟先生通过枝江安信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75%分别过户给上述人员,合计1,151,189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4096%,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0.431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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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各表格中若比例合计项与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2:枝江安信德以大宗交易方式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超先生、董事徐一佳女士、监事周峰先生、监事任国伟先生通过枝江安信德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75%分别过户给上述人员,合计1,151,189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4096%,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0.43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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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本次变动数量”从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数角度进行测算。
本次减持完成后,枝江安信德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后续其将按照相关安排注销。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股份变动涉及持股方式变更系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该部分股份变动不构成向市场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枝江安信德在本次减持中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减持数量承诺的情形。
5、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枝江安信德出具的《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及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持股方式变更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