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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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大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