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芜湖元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元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元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元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宁波海益”,“宁波保润”)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89,11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3%)。
截至2024年11月4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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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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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该股东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