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2024-089),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截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94.85倍,滚动市盈率为76.43倍,市净率为4.19倍。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2.36倍,平均滚动市盈率22.79倍,平均市净率为1.93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
3、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川发龙蟒,证券代码:002312)交易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5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截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94.85倍,滚动市盈率为76.43倍,市净率为4.19倍。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2.36倍,平均滚动市盈率22.79倍,平均市净率为1.93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
8、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9、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2024-089),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