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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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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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