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2024年11月1日收盘价为2.17元/股,市值为4.99亿元,低于5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上述情形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资产经营”)、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姑苏区国资办”)进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原主要目标客户集群与房地产行业关联度较高,加之公司目前资源有限,公司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原则下,在短期内实施了业务收缩战略。因此,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自有产品业务暂未落地实施。
除此之外,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名城资产经营、实际控制人姑苏区国资办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亏损及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446.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7.20万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28.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ST博信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2024年11月1日收盘价为2.17元/股,市值为4.99亿元,低于5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上述情形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080)。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4-081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金额: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保”)最近连续12个月内(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11月1日)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11,318,312.60元(包括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多种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诉前调解(登记)告知书》((2024)浙0102民诉前调28219号),千平机械与荣大(福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涉案金额为530,370.54元;千平机械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诉前调解(登记)告知书》((2024)浙0102民诉前调28222号),千平机械与黄国仕、荣大(福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涉案金额为655,004.20元。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2024)浙0102民诉前调27861号),新盾保与浙江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涉案金额为379,010.2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千平机械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11,318,312.60元(包括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6%,其中未结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11,318,312.60元,已结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0元,上述诉讼、仲裁案件中千平机械及新盾保均为原告、申请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统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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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申请人千平机械因与天津中合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一”或“天津中合”)、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二”)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向吉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设备租赁费用7,440,0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44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26日起按照每日3%。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被申请人一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基础律师费用100,000元;被申请人二为被申请人一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本案的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24年7月,申请人千平机械收到吉安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4)吉仲裁字第313号),决定予以受理千平机械与被申请人天津中合、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一案。
2024年9月,申请人千平机械收到吉安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决定书》((2024)吉仲裁字第313-1号),主要决定如下:吉安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千平机械与被申请人天津中合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具有管辖权,对申请人千平机械与被申请人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不具有管辖权。目前,案件仍在仲裁审理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多种情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