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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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4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9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9月24日和2024年10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和《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将择机开展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结合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