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筹划转让所持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盛投资”)50.7%股权事宜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自 2024 年 11 月1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4 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17)。
2024年11月4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新盛工贸通知,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交易各方对股权转让方案进行了洽谈。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在洽谈过程中,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兰州黄河)自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3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有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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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