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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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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4-07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12,25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6,25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4-07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苏吴中”)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上年度末从业人员:3091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0,133.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20449.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汤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中兴财光华,从事证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濮舒清,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加入中兴财光华,从事证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汤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加入中兴财光华,从事证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楼佳男,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所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20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5:00至2024年11月20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5:00至2024年11月2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及11月19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联系人:李锐

  (3)联系电话:0512-65686153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编号:临2024-077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18,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12,25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出口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6,25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实际分别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7,603.26万元、36,05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2,250万元、6,250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孙田江;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医药产业投资管理;医药研究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267,649.68万元,负债总额149,653.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45,733.4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90,733.64万元,净资产117,996.59万元,净利润1,164.32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点:苏州市;法定代表人:胡开方;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杀剂(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策划;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89,842.66万元,负债总额71,749.4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1,749.4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6,031.68万元,净资产18,093.23万元,净利润62.61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是基于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各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也是本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本次担保有效支持公司下属企业日常经营发展开展的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2,843.57万元(均为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3年度)净资产81.9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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