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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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期间,公司未进行相关股份回购操作。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