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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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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志霖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施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志霖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施政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董志霖先生及施政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志霖先生及施政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董志霖先生及施政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董志霖先生及施政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张发祥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67052590

  传真:0591-67052061

  电子邮箱:gw@huiyingtg.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64亿元。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映科技,证券代码:00053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期披露的信息、近期公共传媒的报道、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等进行核查;并通过邮件方式针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于华映科技股价异动情况核实的回复邮件。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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