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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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大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