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雁吉祥”)董事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990,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李明先生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87%。
2024年11月1日,李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029%;2024年11月4日,李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083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6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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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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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