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交通银行恢复原申购费率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5日起对通过交通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实行原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原交通银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不再继续适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具体内容

  自2024年11月5日起,上述基金在交通银行的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投资)恢复至原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上述基金后续在交通银行适用的费率优惠及调整,请以交通银行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