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6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已于2024年10月经营期满。结合虹云基金所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退出安排,为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实现基金投资利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收益最大化,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日期为准),累计存续期为10年,并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公告》(临2024-068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G05智慧工厂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业务发展需求,提升产能以及自动化、数字化系统能力,会议同意网络科技通过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11,882万元(含税)对G05智慧工厂进行生产扩能和技术改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资金营运效能,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会议同意对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扩展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会议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6亿元(含本数)、期限为3年期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并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信用结构最终以国家开发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国家开发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办理贷款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关键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增量配套需求,提升整体效益,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8,300万元实施新增曲轴箱、曲轴及电机定子等关键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投资新建VM系列变频压缩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市场对高效节能产品的需求,提升变频压缩机生产能力,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9,890万元新建2条VM系列变频压缩机生产线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每年度公司向长虹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最高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金融服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67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与关联方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欢网”)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统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与广州欢网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广州欢网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1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董事,广州欢网为公司关联方。本公司董事与广州欢网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4-066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统计,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会议同意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签订《2025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未来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结算规则。

  本次拟签订的《框架协议》中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何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24-065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10,2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网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额度;新网科技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2,944.8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会议同意公司不再就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64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69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6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G05智慧工厂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业务发展需求,提升产能以及自动化、数字化系统能力,同意网络科技通过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11,882万元(含税)对G05智慧工厂进行生产扩能和技术改造。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关键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增量配套需求,提升整体效益,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8,300万元实施新增曲轴箱、曲轴及电机定子等关键零部件生产线项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投资新建VM系列变频压缩机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市场对高效节能产品的需求,提升变频压缩机生产能力,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9,890万元新建2条VM系列变频压缩机生产线项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每年度公司向长虹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每日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包括承兑相关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包括相关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最高其他中间业务服务(除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用之外的提供咨询、结算、转账、投资、网上银行等业务)手续费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67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1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4-066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未来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结算规则。本次拟签订的《框架协议》中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24-065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10,2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网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额度;新网科技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2,944.8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64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6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10,2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网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八一集团”)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担保额度;新网科技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器件”)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合计不超过282,944.8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非全资子公司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足额的反担保。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28,545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4,055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10,2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网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零八一集团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担保额度;新网科技下属子公司网络科技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器件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合计不超过282,944.8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外币担保金额按2024年10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上述预计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2025年内,可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监管要求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2.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3.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

  ■

  4.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力源电子有限公司

  ■

  5.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6.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

  7.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

  ■

  8.四川省绵阳市虹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0.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四川卓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3.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

  14.四川长虹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5.购房客户

  为本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锦成置业有限公司、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商业楼盘的购房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审定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资源状态,为了支持下属各子公司良性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他股东因自身原因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推荐,公司能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对象中,存在少数股东的佳华信产、佳华资讯、虹信软件、智慧健康、新网科技等,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正常经营,上述非全资子公司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足额的反担保。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及按揭贷款合作银行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为止。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故本次不涉及反担保事项。目前以现房形式销售的项目,需办妥抵押后银行才发放按揭贷款,不会新增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开发的商业楼盘购房客户提供担保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利于商品房销售及相关子公司持续稳定的开展日常经营业务。

  公司出席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9,7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0%,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14,1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79%。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28,545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4,055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6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华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同时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公司将与长虹控股集团签订《2025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同意3票,回避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未来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结算规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何龙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长虹华意、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涉及关联方为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关联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亿元

  法定代表人:柳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设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于1995年6月由长虹厂改制设立,并在2000年进行了规范注册。主营业务范围为: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四川省绵阳市国资委持有长虹控股集团9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218,256.29万元、负债总额8,665,350.67万元、净资产2,552,905.62万元,资产负债率77.24%;2023年度营业收入10,581,686.66万元、净利润113,023.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262,218.51万元、负债总额8,688,922.04万元 、净资产2,573,296.46万元,资产负债率77.15%;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382,105.42万元、净利润91,502.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长虹控股集团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长虹控股集团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长虹控股集团主要子公司

  1.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安州工业园区马鞍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64KABN6B,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代表,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洗车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充电桩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长虹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并持有该公司82.5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0,431.80万元、负债总额157,054.04万元、净资产23,377.76万元,资产负债率87.04%;2023年度营业收入201,715.23万元、净利润2,249.0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4,929.65万元、负债总额179,473.75万元、净资产25,455.90万元,资产负债率87.58%;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69,103.91万元、净利润1,991.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MA624PJT8J,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7,954.38万元,法定代表人:段恩传,经营范围:物联网模组、无线模组、通讯模组、GPS导航模组、北斗导航模组、传感器及其无线应用模组、PCBA组件、无线板卡、无线应用组件、以及相关整件、终端整机的研发、制造、销售;物联网相关技术、软件、嵌入式系统和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71.91%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1,447.04万元、负债总额35,135.64万元、净资产46,311.40万元,资产负债率43.14%;2023年度营业收入78,810.65万元、净利润1,819.0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2,728.23万元、负债总额33,661.28万元、净资产49,066.95万元,资产负债率40.69%;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0,329.81万元、净利润3,460.9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四川虹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5MQ8N,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0日,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川,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40.25万元、负债总额3,181.61万元、净资产2,658.64万元,资产负债率54.48%;2023年度营业收入-20.28万元、净利润-1,903.4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735.67万元、负债总额1,101.53万元、净资产3,634.15万元,资产负债率23.26%;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60.42万元、净利润975.5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3993945B,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0日,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13,005.3003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伟,经营范围:电池系列产品、光电、光热转换利用及太阳能系列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太阳能户用发电产品、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灭虫灯,太阳能光伏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电池类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工产品、电源产品、电池零部件、电池生产线、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服务,节能器具、器材、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品种除外,限制品种凭许可证经营),照明工程施工,亮化工程及节能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亮化工程及节能照明工程控制系统、光源、灯具、电器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钢制灯杆及钢结构件制造、销售、安装,节能产品及工程的设计、制作、销售、施工及相关服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经营许可的凭相关资质证书经营)。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60.28%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47,713.16万元、负债总额366,621.81万元、净资产81,091.35万元,资产负债率81.89%;2023年度营业收入279,681.63万元、净利润-41,051.7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77,512.39万元、负债总额376,431.99万元、净资产101,080.39万元,资产负债率78.83%;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66,881.12万元、净利润15,844.5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87WWG5R,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2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清欣,经营范围:动力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锂电池加工、组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7,533.09万元、负债总额134,750.67万元、净资产2,782.42万元,资产负债率97.98%;2023年度营业收入52,669.64万元、净利润-15,361.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0,638.67万元、负债总额144,411.12万元、净资产6,227.55万元,资产负债率95.87%;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6,848.33万元、净利润3,327.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四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5820773T,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7日,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侯宗太,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许可项目:餐饮服务。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90.48%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7,321.25万元、负债总额37,244.49万元、净资产76.76万元,资产负债率99.79%;2023年度营业收入16,552.99万元、净利润-4,313.4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533.04万元、负债总额31,439.18万元、净资产-2,906.15万元,资产负债率110.19%;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056.86万元、净利润-3,137.8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3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ACH23W5X,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长虹控股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294.08万元、负债总额14,870.81万元、净资产1,423.27万元,资产负债率91.27%;2023年度营业收入22,774.23万元、净利润-5,535.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171.74万元、负债总额9,809.94万元、净资产2,361.80万元,资产负债率80.60%;2024年1-9月营业收入9,669.97万元、净利润938.5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主体

  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或采购产品、商品。

  包括零部件、原材料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商品的购买或销售。

  2.劳务提供。

  包括工程外包、软件开发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劳务或服务。

  3.燃料、动力和通讯服务提供。

  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燃料、动力和通讯服务。

  4.房产、设备和仪表租赁服务提供。

  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房产、设备和仪表租赁服务。

  5.向关联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为甲方下属具备融资租赁资质子公司为乙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6.向关联人提供商业保理服务。

  为甲方下属具备商业保理资质子公司为乙方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商业保理服务。

  (三)合作原则

  框架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框架协议下的交易达成的原则性协议,构成甲、乙双方间交易的基本规则。但是,对于每一次具体交易而言,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乙方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以个别订单或具体买卖合同的方式进行。个别订单或具体买卖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符合框架协议的内容以及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规则规定)。

  (四)定价原则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有客观的市场价格作为参照的一律以市场价格为准;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定价;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市场价:以市场价格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4.协议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五)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包含首尾两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2025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协议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结算规则。协议约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6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欢网”)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华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广州欢网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1万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董事,本公司董事与广州欢网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长虹华意、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二横路22号A513-A5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69491172。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5,298.96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盛刚。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数字动漫制作;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网络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网上动漫服务。

  股东及持股:深圳市浩辉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欢网33.9955%股权,公司持有其2.8307%股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2872%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欢网资产总额116,705.32万元、负债总额33,610.26万元、净资产83,095.06万元、资产负债率28.80%;2023年度营业收入72,879.23万元、净利润8,201.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欢网资产总额117,608.77万元、负债总额30,513.09万元、净资产87,095.68万元、资产负债率25.94%;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5,836.31万元、净利润2,956.6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