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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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股份26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424,480,000的比例为0.06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70元/股,最低价为12.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