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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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3,763,023股的比例为0.00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4.92元/股,最低价为132.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6,420.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