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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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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9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及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6.9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7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7,7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2,133,600股的比例为0.31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1.20元/股,最低价为39.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88,702.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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