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的相关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