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5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新材”)与云南崇越减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崇越”)案件收到回款人民币2,673.01万元(含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及诉讼费等,下同)。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案件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631.15万元(起诉本金)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收到公司与云南崇越案回款人民币2,673.01万元,可增加公司收到回款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共计约人民币707.09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云南崇越买卖合同纠纷事项经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云南崇越欠付公司3,631.15万元,云南崇越分期支付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临2021-038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31日,公司确认收到云南崇越案件回款人民币2,673.0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云南崇越案件回款人民币2,906.21万元(含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及诉讼费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可能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对金融工具减值的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对云南崇越的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1,464.69万元。

  公司收到上述诉讼案人民币2,673.01万元回款后,可增加公司收到回款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共计约人民币707.09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5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约合人民币22,788,076.38元(未经审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人民币13,860,000.00元(未经审计)。

  ●  对损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收到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到当地政府支付的款项约合人民币36,648,076.38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