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2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和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购买的最高价为20.48元/股、最低价为18.0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992,783.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购买的最高价为20.48元/股、最低价为16.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3,218,69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