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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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004)。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涉及的具体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后的回购股份总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038)。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一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达到4,301,724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的比例为1.08%,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7.65元/股,最高价为28.65元/股,累计支付金额为104,011,578.16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一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