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4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8.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8.32元/股(含),此外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7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5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41%;回购实施过程中最高成交价为28.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33,818.6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目前持有股份数量为1,224,140股(含前次回购股份后未使用股份数46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06%。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