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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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6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8.88元/股、最低价为8.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818,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购买的最高价为8.88元/股、最低价为5.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887,0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