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40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5,4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0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40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5,4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