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4-09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于2024年11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伍艳秋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且格力金投不因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伍艳秋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4-09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于2024年11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授信品种;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 万元的担保,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格力金投不因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4-09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科恒”)、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恒”)、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浩能”)、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与珠海格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供应链”)、珠海格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创供应链”)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格力供应链和格创供应链共给予江门科恒、英德科恒、珠海科恒、珠海浩能和浩能科技原料采购业务额度人民币6.5亿元,该额度为可循环使用额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近日,英德科恒与格力供应链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以《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江门科恒、英德科恒、浩能科技、珠海科恒和珠海浩能全面、及时履行其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各项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最高担保额度6.5亿元,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包括期间起始日和届满日)发生的债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英德科恒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册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

  3、法定代表人:曾繁裕

  4、注册资本:27646.5494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电池材料、光电材料、电子材料;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未取得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得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0年9月12日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砾田路2号A栋深圳开沃坪山新能源汽车基地1号综合楼2301

  3、法定代表人:万国江

  4、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购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维修维护、售后服务;进口设备咨询及居间服务。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自动化设备(不准从事电池的生产组装制造,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光电、水处理专用自动化设备;五金产品的加工;普通货运。

  6、成立日期:2005-08-23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10栋413号

  3、法定代表人:范江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22-08-23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胜利路2038号

  3、法定代表人:万国江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22-06-17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浩能科技持股100%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2、保证方式:质押担保

  3、保证期间:自 2024年 4 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该期间为债权发生日,单笔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可以超过债权确定期间。

  4、担保范围:以《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所列的质押财产及其附属权益提供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应收账款债务人应当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应收账款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英德科恒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4,74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97.97%,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对外担保,不占用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2、《最高额质押合同》;

  3、《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决定》;

  4、《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4-093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以及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不变;

  2、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除此以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8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于2024年11月1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金投持有本公司6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9%的股份。格力金投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提案1.00、2.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o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暨终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2024年11月2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3、议案 4.00 系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陈结文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 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一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备注: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340”,投票简称:“科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4-09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拟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科恒”)、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恒”)、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浩能”)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授信品种。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格力金投不因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格力金投为公司控制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格力金投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专项意见。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8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248室

  4、法定代表人:陈恩

  5、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格力金投持有公司股票6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9%,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查询,格力金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目前格力金投尚未与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拟由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400 万元担保,公司为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是控股股东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风险可控。格力金投不因本次担保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议案审议之日与关联方格力金投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4,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97%,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控股股东格力金投拟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同时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是控股股东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浩能科技、英德科恒、珠海科恒、珠海浩能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 万元的担保,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且格力金投不因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恒股份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