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阳光乳业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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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阳光乳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最新政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规范运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内容。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结论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有序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相关人员提高了对资本市场最新政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规范运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内容的理解,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方便以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进行对照、运用和学习,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
张树敏 周滨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