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97,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65%,最高成交价5.618元/股,最低成交价4.61元/股,成交总金额57,426,831.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