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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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后的股份将注销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该议案已经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通化东宝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通化东宝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26日,公司按照股份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截至2024年10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329,1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7%,成交的最高价为7.8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7.32元/股,累计成交的总金额为131,752,876.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