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潘建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钱自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7年5月7日)止。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自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自强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钱自强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4135808
传真:0575-84116045
电子邮箱:qianzq@qfcgroup.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
邮编:312030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钱自强 男,汉族,1985年12月出生,浙江诸暨人,研究生在读,经济师,中共党员。2008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证券投资中心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