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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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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4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万得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市净率为3.91,园区开发(长江)行业指数市净率为1.5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6%;由于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28%。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其他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4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4]MTN94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同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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