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联合市政”)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已累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484.0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联合市政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宿城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2100120240059399),为公司与农业银行宿城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201042024000142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已累计向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52,484.09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4,8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
债务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宿迁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1,927.1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4,043.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78.57%。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