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持股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何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106,098股,持股比例为8.11%,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何清华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886,4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00%。
同时,结合前期披露的减持情况,何清华先生于2023年7月4日-2024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452,697股,何清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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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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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注销回购股份12,595,201股,公司总股本由1,087,212,465股变更为1,074,617,264股。变动前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按总股本1,087,212,465股计算,变动后股东所持股份比例按总股本1,074,617,264股计算。
三、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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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