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存托凭证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存托凭证;存托凭证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存托凭证数量为67,624份。
本次归属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6,762.4股基础股票,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后,本次存托凭证上市流通总数为67,624份。
●本次存托凭证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存托凭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系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2、2021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系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7、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未设立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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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
(三)本次归属人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11月5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上市流通数量:6,762.4股基础股票,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后,为67,624份存托凭证。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未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归属前后存托凭证总数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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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归属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本次归属前后特别表决权变化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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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类普通股对应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每份可投1票,B类普通股对应存托凭证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每份可投5票。除上述五个股东外,不存在其他B类普通股对应的存托凭证。本次归属登记均为A类普通股对应的存托凭证,每份仅可投1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10月8日出具了《九号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22100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4年9月25日止的新增股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16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共计收到179,749.50美元(折合人民币1,261,877.36元),分别计入股本0.68美元(折合人民币4.75元),资本公积179,748.82美元(折合人民币1,261,872.61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股本为7,167.55美元,折合人民币为股本48,011.28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8月15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221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9月25日止,变更后的股本为7,168.23美元,折合人民币为股本48,016.23元,股份总数为71,681,454.3股。
2024年10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存托凭证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归属新增的67,624份存托凭证,占归属前公司存托凭证总数716,746,919份的比例为0.01%,本次归属后,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由716,746,919份变更为716,814,543份。本次归属未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9,670,382.8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3.58元;本次归属后,以股份总数71,681,454.3股(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后,对应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16,814,543份存托凭证)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