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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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3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17,0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4,848,000股的比例为1.27%,购买的最高价为30.94元/股、最低价为27.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892,099.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