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6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163)因《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8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3日止,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清算报告》。据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自2024年10月31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820,730.49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7,187,056.15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633,674.34元,将分别按基金合同终止日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11月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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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