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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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李建湘先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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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完成后,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9,895,020股,占合计持有股份总额的39.80%,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李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出售资产、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股东将根据上述资金来源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的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