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复荣光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自12.39%下降至11.22%,累计变动达到1.17%;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克复荣光”)的通知,因实施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下降达到1.1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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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4年4月12日),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持股比例分别为10.44%和1.95%,合计持股比例12.39%。
2024年6月21日和8月2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45,123,840股减少至343,143,840股,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持股比例分别由10.44%和1.95%被动上升至10.49%和1.96%,合计由12.39%上升至12.45%。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30日,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根据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950,000股和3,292,600股,合计减持4,242,600股,持股比例分别由10.49%和1.96%下降至10.22%和1.00%,合计持股比例由12.45%下降至11.22%。
至此,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及合计持股比例累计由12.39%下降至11.22%,累计下降比例1.1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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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王丽丽女士和克复荣光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以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