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6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岑敬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岑敬先生、何宇先生。现因致同所内部工作调整,致同所指派刘毅女士接替岑敬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刘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毅女士、何宇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刘毅女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刘毅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刘毅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致同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