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相关方仍在就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与交易对方不一致问题进行核查,在核查清楚并披露前暂缓推进交易,交易后续是否推进以及推进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短期涨幅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据Choice数据,截至2024年10月31日收盘,公司股票市盈率(LYR)为62.71倍,市盈率(TTM)为59.86倍,公司所属的申万行业分类“电子-消费电子(代码:801085)”行业市盈率(TTM)为30.96倍,公司市盈率指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重大事项核查情况
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其相关公告;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购买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及其相关公告;2024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进展与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针对本次收购股权交易,公司提示如下:
1、目前标的公司在客户方面对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旭樱”)存在重大依赖。宁夏旭樱拟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大批量采购高温超导磁控单晶炉产品,但也存在其推广进程放缓,标的公司该订单执行延后,从而使得标的公司收入确认低于预期的风险。
2、目前,标的公司的11家意向客户中,仅3家签订了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除个别客户外,其他意向客户拟采购标的公司产品主要用于验证、测试,进一步采购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标的公司后续业绩增速不及预期的风险。
3、核聚变用高温超导磁体系统及低温系统尚处于“小试阶段”,团队正在开展相关技术开发和验证工作,目前“小试阶段”的各项工作进度符合预期,存在标的公司在核聚变用高温超导磁体及低温技术开发和验证进度低于预期的风险。
4、公司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与主要客户宁夏旭樱母公司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谷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差异,主要是:(1)2023年度盈谷股份对标的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2,500万元,而标的公司预收款项科目未显示该笔款项;(2)标的公司2023年度对宁夏旭樱实现7,539.82万元销售收入,但盈谷股份2023年年报未将标的公司列入其前五大供应商名单。针对上述疑问,标的公司及相关方仍在就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与交易对方不一致问题进行核查,在核查清楚并披露前暂缓推进交易,交易后续是否推进以及推进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筹划其他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