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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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年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比较期间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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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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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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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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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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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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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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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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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娜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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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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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娜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1期末持股数量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两个账户合并计算。
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持股减少,主要原因系其2022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G三峡EB2”自2023年6月2日开始进入换股期,有投资者换股所致。
3期末持股数量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四个账户合并计算。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5人,其中刘伟平董事、胡伟明董事委托张星燎董事,王洪董事、滕卫恒董事委托黄峰董事,苏天鹏董事委托李文中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星燎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同意按照方案标准结合任职月数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