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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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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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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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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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41,299,55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1.4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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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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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重要事项
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宏运(深圳)资本有限公司(简称“宏运资本”)函告,宏运资本因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被东吴证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和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4-035)、《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临2024-048)、《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59)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减持结果的公告》(临2024-084)。
2024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凌钢集团”)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函告,凌钢集团拟投入4,000万元一一8,000万元用于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6日、8月1日和8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5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4-066)、《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临2024-075)。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299,5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8元/股,最低价为1.2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47.9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朝阳市国资委”)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鞍钢集团”)签署《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简称“《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无偿划转协议》,朝阳市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凌钢集团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股权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8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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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景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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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景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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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景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磊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4-09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iPwSbD27L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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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李景东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宝杰先生,独立董事姜作玖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iPwSbD27L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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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田雪源
电话:0421-6838259
传真:0421-6831910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4-09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鹏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中保委《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将保密工作细化分解,明确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议案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2024-09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七号-钢铁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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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