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62.39%,主要是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新增合并贝尔高林公司,增加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32.99%,主要是报告期新增应收票据小于到期承兑收款所致。
(4)存货较上年末增加35.33%,主要是报告期末工程业务合同履约成本较上期末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3.60%,主要是报告期以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对子公司出资,并出售子公司股权以抵偿债务所致。
(6)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3.02%,主要是报告期新增加房屋建筑物租赁所致。
(7)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5.61%,主要是报告新增合并贝尔高林及汇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锋香港”),增加无形资产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55%,主要是报告期办公室装修分期摊销所致。
(9)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63.84%,主要是报告期增加对供应商以票据结算,部分票据尚未到期承兑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465.31%,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的工资薪酬于报告期末尚未发放所致。
(11)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47.83%,主要是报告期缴纳上年计提的增值税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134.98%,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付其他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98.57%,主要是报告期对部分机构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4)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350.98%,主要是报告期新增的长期借款大于偿付的借款所致。
(15)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09.78%,主要是报告期新增房屋建筑物租赁所致。
(16)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100%,主要是报告期新增融资租赁所致。
(17)其他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减少30.46%,主要是报告期对部分机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利润表项目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2.42%,主要是报告期受外部环境影响,工程项目施工推进放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30.91%,主要是报告期受工程项目施工推进放缓影响,营业收入规模减少,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7.42%,主要是报告期结算项目工程后期维护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1.30%,主要是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4.19%,主要是报告期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16.81%,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贝尔高林、设计控股及汇锋香港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19.41%,主要是报告期工程业务合同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减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55.34%,主要是报告期处置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01.38%,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4.62%,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的现金都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77%,主要是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7%,主要是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质押股份中有12,547,374股存在司法再冻结。
2 质押股份中有9,317,165股存在司法再冻结。
注:前10名股东中,原第4名股东“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24,12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定期报告编制规定,不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第二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控股股东股票增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7月1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且不高于2,320万股。以增持计划公告当日的收盘价为基准价,增持价格上限不超过基准价的200%,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豫资保障房自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30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已累计增持金额为25,960,246.00元。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豫资保障房后续将继续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受让桂林棕榈资产以抵偿债权事项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资产以抵偿债权的议案》。为加快解决公司与下属参股孙公司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事宜,公司将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桂林三千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承接抵债资产的主体,受让桂林棕榈持有的位于桂林市阳朔县兴坪镇的商业不动产作为抵债资产,桂林棕榈拟抵债资产的资产评估值为16,390.38万元。公司同意按上述评估价格确定抵债资产的价格,同时等额冲抵桂林棕榈欠付公司的借款本息及罚息等债务。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双方已签署《抵债协议》,相关事项在推进中。
(四)重大诉讼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莱阳棕榈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因参与实施的PPP项目协议产生纠纷事宜,作为原告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莱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涉案金额90,902.673万元,并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烟台市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案件已完成第一次开庭。
(五)重大合同中标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重大合同2个,进展情况如下:
1、2024年7月,公司收到“遂平县人民医院新区新院建设项目(二期)住院楼”的《中标通知书》,被确认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并与招标方河南省吴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0,808.6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正常推进实施中。
2、2024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棕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南省豫资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被确认为“南阳市宛城区 2024 年 10 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的中标单位,河南棕建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涉及中标的建安费金额为 20,707.35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签署合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4年第三季度(7-9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5年12月,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该PPP项目由8个子项目组成,合作期为1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即每个子项目自项目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项目运维期8年(即每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截止报告期末,该PPP项目累计投入112,106.99 万元,8个子项目基本完成施工,陆续进入竣工结算阶段。项目实施机构是当地政府,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2、2017年1月,公司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5年,运维期为20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8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212,792.91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并按约定推进中,尚未进入结算期。项目实施机构是当地政府,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3、2018年11月,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159,996.93万元。随后各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开工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16,693.0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进入运营期。项目实施机构是当地政府,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4、2020年6月,公司与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宝丰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150,000.00万元。项目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施工工期36个月,开工日期为2020年8月,本项目根据协议约定按已完成的进度进行验收及结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56.22万元,已收到工程、设计款13,157.82万元,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5、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概算15.76 亿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总工期为890天,本项目已完成部分工程,并将根据协议约定按已完成的进度进行验收及结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03.91万元,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6、2021年7月,公司与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28,947.06万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工期为365日历天,本项目按照既定进度计划推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46.71万元,已收到工程款、设计款合计28,715.36万元。发包方属于连云港市属企业,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汪耿超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1。
修订后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