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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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翁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凤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翁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凤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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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翁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凤英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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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1月至9月公司共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80.95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7.2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40.53万元,冲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38.7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记入当期损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营业成本。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1月至9月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308.99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45.23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95.48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172.26万元,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9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28.0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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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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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厦
(2)联系人:薛天
(3)联系电话:0512-62628936
(4)传真:0512-62628936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公司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投资”)、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炘诺”)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以明确交易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
同意《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及《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方案内容进行逐项表决:
1、交易方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投资”)出售其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并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炘诺”)出售其持有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对手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州区国资办”)控制的公司,即安建投资和苏州炘诺。
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炘皓新能源100%股权与麦迪电力100%股权。
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513号、浙联评报字[2024]第514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麦迪电力100%股权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炘皓新能源的股权价值和麦迪电力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炘皓新能源100%股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59,506.23万元,评估值59,741.63万元,评估增值237.92万元,增值率0.40%。麦迪电力100%股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737.09万元,评估值3,749.68万元,评估增值12.59万元,增值率0.34%。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拟出售的炘皓新能源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59,741.63万元,麦迪电力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3,749.68万元。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已获得绵阳市安州区国资办备案。
同意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交易价格支付
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节奏为:共分两期支付,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安建投资向麦迪科技支付炘皓新能源股权转让价款的51%,即30,468.23万元,苏州炘诺向麦迪科技支付麦迪电力股权转让价款的51%,即1,912.34万元;交割日后12个月内,安建投资向麦迪科技支付炘皓新能源股权转让价款的49%(即29,273.40万元)及对应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 的标准,从第一笔款项付款日开始计算),苏州炘诺向麦迪科技支付麦迪电力股权转让价款的49%(即1,837.34万元)及对应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 的标准,从第一笔款项付款日开始计算)。
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过渡期间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上月月末期间)损益由上市公司全部享有或承担,具体数额由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过渡期形成的经营损益按下述方式支付:
(1)若过渡期标的公司盈利,则交易对方应当分两期向上市公司支付过渡期标的公司盈利款项,第一期款项交易对方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过渡期损益审计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经营盈利的 51%,第二期款项即经营盈利的 49%交易对方应在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同时第二期款项交易对方应当向上市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第二期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支付自第一笔款项付款之日起至第二笔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2)若过渡期标的公司亏损,则上市公司应当分两期向交易对方支付过渡期标的公司亏损款项,第一期款项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过渡期损益审计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经营亏损的51%,第二期款项即经营亏损的49%上市公司应在交易对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同时第二期款项上市公司应当向交易对方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第二期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支付自第一笔款项付款日起至第二笔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过渡期间的经营损益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及支付安排,亦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割。同意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若违反其在《关于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所作的保证和承诺,守约方即有权选择行使以下一种或几种权利:
(1)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若因违约方原因造成守约方应向第三方进行赔偿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因任何一方违反《关于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的承诺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同意本次交易的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协议的成立、生效和变更
《关于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自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各方取得标的公司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内部决策文件;
(2)取得安州区国资办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
(3)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间应付资金款项或其他往来款项均已清偿;
(4)上市公司对炘皓新能源债转股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其他有权部门的备案、批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均有权就本合同内容向对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各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上述修改只有在各方达成一致后才能视为对协议内容的变更。一旦各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各方签字并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同意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变更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同意《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实施重大资产出售资格和条件。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安建投资及苏州炘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安州区国资办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麦迪电力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同意《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1、出售上海炘皓100%股权;2、出售麦迪常州45%股权;3、新设投资中关麦迪10%股权;4、出售麦迪氢能40%股权;5、新设投资苏州优麦51%股权。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购买、出售的情形。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同意《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10206号)、《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10205号)、《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10207号)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4]10228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513号)、《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514号)。相关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暨终止并转让该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暨终止、转让该募投项目。
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及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暨终止并转让该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暨终止、转让该募投项目。
同意《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及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的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转变成了关联担保,是公司原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必须。本次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况,相关方已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上述担保的后续安排,并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书》,风险可控。以上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下转B6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