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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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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葛海蛟,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董宗林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行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1.1    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另有说明者除外)

  ■

  注:

  1  “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  本报告期的相关指标均已考虑当季宣告的优先股股息及永续债利息因素。

  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注:

  1  其他营业外收支是指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和支出,包括出纳长款收入、结算罚款收入、预计诉讼赔款、捐赠支出、行政罚没款项、出纳短款损失和非常损失等。

  1.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2024年1至9月,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1,681.39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人民币4,861.59亿元,主要为客户存款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4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4年及2023年1至9月的经营成果和于2024年9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并无差异。

  二、 股东信息

  2.1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2.1.1 2024年9月3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595,281名(其中包括429,899名A股股东及165,382名H股股东)

  2.1.2 2024年9月30日,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

  1   H股股东持有情况根据H股股份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本行A股股票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5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1.3 2024年9月30日,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

  注:本行未知相关H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

  2.2    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2.1  2024年9月30日优先股股东总数:98名(其中包括97名境内优先股股东及1名境外优先股股东)

  2.2.2  2024年9月30日,本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

  1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197,865,300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2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3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上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其他重要信息

  3.1    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2024年前三季度,集团实现净利润1,874.89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7.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53%和0.52%。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0.75%,净资产收益率(ROE)9.5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23%,一级资本充足率2为14.36%,资本充足率2为19.01%。流动性覆盖率信息请参阅本集团《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相关内容。

  3.1.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3,359.97亿元,同比减少169.75亿元,下降4.81%。净息差1.41%。

  2、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1,423.51亿元,同比增加246.97亿元,增长20.99%。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29.76%。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06.93亿元,同比减少24.80亿元,下降3.93%;其他非利息收入合计816.58亿元,同比增加271.77亿元,增长49.88%。

  3、集团业务及管理费1,281.88亿元,同比增加12.09亿元,增长0.95%。成本收入比(中国内地监管口径)26.80%。

  4、集团资产减值损失 858.40亿元,同比减少52.63亿元,下降5.78%。其中,信用减值损失857.34亿元,同比减少53.35亿元,下降5.86%。

  3.1.2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9月末,集团资产总计340,689.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368.22亿元,增长5.05%。负债合计311,950.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96.54亿元,增长5.12%。

  1、客户存款总额 237,106.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035.80亿元,增长3.51%。其中,公司存款115,126.00亿元,个人存款114,768.00亿元,发行存款证及其他存款3,860.89亿元。人民币客户存款总额189,549.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725.24亿元,增长3.68%。

  2、客户贷款总额4 214,359.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741.49亿元,增长7.38%。其中,企业贷款145,965.20亿元,个人贷款67,833.35亿元。人民币贷款总额183,660.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24.13亿元,增长9.95%。集团不良贷款总额2,700.37亿元,不良贷款率1.26%,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198.86%,比上年末上升7.20个百分点。

  3、金融投资总额78,962.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75.12亿元,增长10.30%。其中,人民币投资59,647.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30.21亿元,增长9.61%;外币投资折合2,756.27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332.14亿美元,增长13.70%。

  4、所有者权益合计28,739.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1.68亿元,增长4.25%。

  3.2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行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境内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方案,批准本行于2024年8月29日派发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为人民币11.745亿元(税前),股息率为4.35%(税前),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本行宣告普通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64元(税前),共计派息人民币695.93亿元(税前)。该等现金股利已分别于2024年7月17日及2024年8月5日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后全数派发。

  3.3    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依据监管要求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刊登的公告。

  四、 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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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本行网站  www.boc.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行网站 www.boc.cn。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在“经营情况简要分析”中,如无特殊说明,货币为人民币。)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资产减值损失包括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客户存款总额和客户贷款总额均包括应计利息。)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4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贾祥森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长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分配方案详见本行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4.《监事会关于本行产品管理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监事会关于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监事会关于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监事会关于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监事会关于本行表外业务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第3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崔世平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晓蕾女士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披露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3.1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葛海蛟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2 执行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执行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执行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林景臻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3.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3       反对:0           弃权:0

  上述第3.1、3.2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另外,本行监事长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已经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亦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上表披露薪酬为本行已确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全部应发税前薪酬(不含2023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总额为1805.92万元人民币。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国家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上表披露的应付薪酬,包括上述人员2023年担任我行负责人期间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以及以往年度应归属到2023年分配的任期激励收入。

  3、本行部分独立董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4、本行风险总监、业务管理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总审计师等人员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如在规定期限内出现上述人员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对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不予支付。

  5、2023年,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张建刚先生、黄秉华先生、刘辉先生、师永彦先生、肖立红女士、汪小亚女士、陈剑波先生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6、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监事长2023年度薪酬情况已经监事会审议。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2023年度薪酬须待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7、上表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情况请参见本行定期报告。上表披露的张毅先生薪酬为2023年度任副行长应领取薪酬,赵蓉女士薪酬为2023年度任业务管理总监应领取薪酬,卓成文先生薪酬为2023年度任总审计师应领取薪酬。王志恒先生2023年度1月工资关系转至新任职单位,未在我行领取年度薪酬。

  8、上述人员薪酬情况以本人在本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职工监事上述薪酬是其本人在报告期内因担任本行监事获得的报酬。

  9、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本行独立董事领取董事酬金。本行其他董事不在本行领取酬金。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本行外部监事领取监事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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