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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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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二О二四年十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刘会胜先生、总经理李士振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强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1、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方式主要为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代理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代理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各代理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2,414.90万元,其中华润银行2,173.82万元,平安银行874.30万元,建设银行 9,366.78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2、按揭业务

  按揭贷款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从属协议。在前述合同项下,合作银行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由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协议项下贷款余额为3,403.13万元,其中农业银行127.59万元,存在逾期余额13.31万元,尚未达到回购条件;光大银行3,275.54万元,存在逾期余额1,518.1万元,其中4.09万元尚未达到回购条件,14.47万元已达到回购条件,因外部非关联方按揭业务代垫逾期保证金而产生应收账款款项约为1,499.54万元。

  3、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方式是指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租赁公司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延支付租金的,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21,160.35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4,171.22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630.97万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58.16 万元,存在逾期余额1,045.13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404.73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 525.92万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逾期114.46万元,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4、金融信贷授信业务

  本公司与合作银行签定《数据网贷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融信贷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向经销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金融信贷授信业务余额为2,043.32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达到合同回购事项。

  (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1,054,164.01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9,163,597.30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054,164.01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

  其中,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6,023,732.77元。

  (2)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615,423,875.36元,具体如下:

  ■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3月27日延长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会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会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会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强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十四章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因该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2023年1-9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刘会胜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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