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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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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

  1、主要系本报告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2、主要系本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3、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备货增加所致;

  4、主要系本报告期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计提的员工工资所致;

  6、主要系本报告期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7、主要系本报告期企业银行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8、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股票分红增加所致;

  9、主要系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价格变动所致;

  1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货款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11、主要系本报告期冲回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12、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3、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14、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15、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计提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16、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流减少所致;

  17、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18、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9月13日,公司子公司南京红太阳农资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与何建军、冯强成立了红太阳(泰州)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注册资本5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0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0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为2,882,725,856.14元的资金占用、506,336,185.92元的业绩补偿。为依法保障上市公司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不受损,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愿意共同努力,在重整中全面解决前述历史遗留问题。

  2、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需经法院裁定批准,最终的重整计划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内容为准。

  2024年9月13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太阳股份”)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 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丁韶华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024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批复》和(2024)苏01破20号之一《决定书》,南京中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根据南京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苏01破20号《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4年10月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现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于2024年10月21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管理人及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2:30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合并召开重整阶段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于2024年10月16日签署《重整战略投资人投资协议书》;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分别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整财务投资人投资协议书》。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涉及《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等四项表决事项。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并经南京中院同意,上述表决事项的表决期限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截止。管理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告上市公司,由公司及时依法披露。

  2024年10月23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等四项议案,均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同日,公司披露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加快开展重整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9.4.11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分阶段及时披露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现就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分别经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尚需经法院裁定批准,最终的重整计划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的内容为准。

  2、公司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6、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重庆中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事项的公告》,由于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中邦”)未完成业绩承诺,红太阳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医药集团”)需依约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50,633.62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承诺对红太阳医药集团所做的承诺承担全额履约担保责任。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前述业绩补偿款。公司已向红太阳医药集团、南一农集团发书面通知追偿业绩补偿款,并向南一农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保留了对南一农集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相关资产、提起诉讼等追偿措施的权利;且计划在公司重整程序中由重整投资人以现金形式全额代偿50,633.62万元业绩补偿款事项,最终以经南京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7、2023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正在进行重整计划的执行。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截至目前,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67,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1.76%;累计司法冻结182,430,48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9.73%;累计轮候冻结525,720,33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87.39%。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0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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