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2、委托理财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1,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4、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核准,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797,432,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17,974,32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4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69,690.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0,262,309.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8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2-3号)。
4、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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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